Saturday, January 23, 2010

原來。。。

愛別人,要先愛自己。

 但,我是愛文字,勝於愛自己。

讓我對語文充滿熱誠的,是一位小學老師,

沒錯的話,最後一年的小學。

大家都說,英語是世界通用語文,

我說,十年後,華語,絕對不會亞於英語。


我喜歡的是,那千變萬化的,

時而悠閒帶過,時而匆匆走過,

每一字,一句,都有它存在的意義,


 良久,已經漸漸淡忘,

直到,有一天,意外地碰面了,

不能自拔地又狠狠愛上,

更甚比以前,

絕不三分熱度,

而是慢火細熬,

品茗那淡淡的幽香。


 
到了凌晨,還嘴饞的我,從冰箱里找到我的喜愛,吃到最

後一塊,塞回去原來的地方。我在想,如果,只是如果,

我們能倒回原來喜歡的,仰或失去的,結局或許會不一

樣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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